年輕的時候沒錢,總是想賺錢,真的賺到錢了,就拼命花,買很多東西,給自己買,給家人買,給朋友買,覺得很爽,很有成就感。慢慢的,人成熟了,發現這種揮霍並不能給自己帶來更多的快樂,我開始思考原因。後來我發現,原來去幫助別人,可以讓我自己感到快樂。
我常常對著鏡子說,你真是太走運了。如果這世界上有神,我希望神能把我的運氣分給別人。我們生活在和平的地方,但世界上還有很多地方戰火紛飛,各種自然災害每天都在發生,很多人在生死線上掙扎,我們能做些什麼呢?
過去,每一次發生災難,我都會號召演藝界的朋友一起做一些事情,我們會用慈善演唱會的方式,用籌來的善款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。後來我常想,為什麼總是在發生事情之後才想到做這件事,我們為什麼不把慈善演唱會固定下來,每一年都舉辦一次,再把善款存在一個基金會,需要的時候就可以拿出來用。
60歲生日那年,祖名幫我策劃了一個演唱會,主題是Love and Peace,愛與和平。這首歌,是他為演唱會寫的主題曲。希望能號召越來越多的人,一起把慈善做下去。